標  題 1140915-1132 全國公會轉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關該所2025年版「低碳(低溫含碳)建築評估手冊」,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起實施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七月一日,公有辦公、服務類新建築物於請領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評估時,須併同申請低碳建築標示,查照轉知 
公告日期 2025-09-15 
內  容 1140915-1132 全國公會轉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關該所2025年版「低碳(低溫含碳)建築評估手冊」,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起實施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七月一日,公有辦公、服務類新建築物於請領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評估時,須併同申請低碳建築標示,查照轉知 
相關檔案   1140915-1132 全國公會轉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關該所2025年版「低碳(低溫含碳)建築評估手冊」,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起實施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七月一日,公有辦公、服務類新建築物於請領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評估時,須併同申請低碳建築標示,查照轉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