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  題 1130419-0416 全國公會臺北市政府以113年3月19日府都建字第11360877931號令修正發布「臺北市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申請須知」,並自113年3月25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 
公告日期 2024-04-19 
內  容 1130419-0416 全國公會臺北市政府以113年3月19日府都建字第11360877931號令修正發布「臺北市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申請須知」,並自113年3月25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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